信息公示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惜福镇热源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
2022-07-01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惜福镇热源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要求,对“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惜福镇热源污泥掺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惜福镇热源污泥掺烧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惜福镇街道抱虎山路以北、百福路以东,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惜福镇热源厂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116MW锅炉入炉燃料由水煤浆变更为水煤浆+污泥,配套设施中利旧的有供水系统、水处理系统、储浆罐、燃料输送系统、热力系统、除灰渣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等;需新建的有污泥储存系统、除臭系统等。项目掺烧污泥为城阳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干化后的污泥,污泥含水率≤30%,本项目不设置污泥干化处理装置。
根据建设单位对其锅炉运行核定以及干化污泥可靠来源,在不影响现有热电锅炉稳定运行和供热负荷的情况下,项目实施后116MW锅炉入炉燃料为水煤浆+污泥,日处理干化污泥6.7t/h、160.8t/d(合计22673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锅炉废气主要包括粉尘、酸性气体(包括氟化物、HCl、SO2、NOx等)、重金属(Hg、Pb、Cr、Cd、As 等)和有机毒性污染物(二噁英类等),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 +布袋除尘+烟气余热回收+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后通过厂区内100m烟囱排放。
SO2、NOx、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限值(SO2 50mg/m3、NOx 100mg/m3、颗粒物10mg/m3、汞及其化合物0.05mg/m3);氨逃逸浓度满足《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 563-2010)中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8mg/m3以下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75kg/h);HCl、CO、镉、铊及其化合物(以 Cd+T1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 Sb+As+Pb+Cr+Co+Cu+Mn+Ni计)、二噁英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表5 标准。
根据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
入厂污泥直接卸入污泥暂存间,过程中无渗滤液产生,无新增废水产生与排放。污泥运输采用全密封式污泥运输中,运输过程中基本可控制污泥运输的渗滤液洒漏及臭气逸散问题,运输车辆不在厂内进行清洗。项目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因此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新增,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等。由预测结果知,各厂界噪声值昼、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产生的炉渣、除尘系统收集的灰、脱硫固废。
环评要求拟建工程运行后应对焚烧后飞灰的性质做进一步的鉴定和确认,根据主要成分组成,对照危险废物名录等判定其性质。经鉴定后,若为危险废物,若为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要求,进行厂内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为一般固废,则外售综合利用。项目锅炉炉渣、脱硫固废外售综合利用。
5、环境风险
技改项目涉及的无危险物质。企业在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发生风险事故概率较小,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6、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拟建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项目满足标准要求;污染物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在充分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包括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等?
(2)您认为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4)您对该工程建成后的环境改变是否接受?
(5)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主要方式
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同时,我公司将在评价期间在项目建设影响范围内及周边地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望公众积极参与。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建国
联系电话:13553073890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赛飞特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工
联系电话:0532-80993097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意见、建议向工程的设计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项目公示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青岛顺安热电有限公司